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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第三方编纂机构的公告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4-02-18 15:23 编辑: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为落实《关于印发<佛山市扶贫志>编纂大纲的通知》(佛两志委发〔2023〕2号)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决定采用委托编纂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一家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志书编纂任务。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编纂工作。

  二、项目预算

  限价15万元以内。

  三、有关政策及要求

  中标单位按照《佛山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两志委发〔2023〕1号)工作和时间进度要求,组织有编纂史志经验的专家学者,对《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进行编纂。具体要求包括:

  (一)搜集资料。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相关单位沟通,派出人员搜集佛山市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至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宣告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期间开展扶贫及对外帮扶工作的史料。

  (二)编纂初稿。按照《佛山市扶贫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佛山市扶贫志>编纂大纲的通知》要求,编纂《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部分初稿,于2024年4月底前将初稿交至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

  (三)修改稿件。按照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的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直至2026年12月底志书完成。

  (四)签订合同期限为从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佛山市地方志办公室完成《佛山市扶贫志》印刷之日。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碰到不可抗拒因素,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项目承接单位资质

  (一)承接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承接单位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承接单位有编纂史志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单位简介及前述“项目承接单位资质”的支撑文件。

  (三)承担过的编纂史志成功的案例及介绍。

  (四)承接《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编纂方案(含报价表)。

  六、确定项目承接企业

  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第三方编纂机构采购领导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材料统一开封,根据《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第三方编纂机构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结果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告。

  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于2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1号楼市农业农村局一楼乡村振兴协作科(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附件:《佛山市扶贫志》(佛山农业农村局负责版块)第三方编纂机构报价评分表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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