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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车辆租赁服务供应商遴选公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2-08-02 16:35 编辑:本网 分享至:


  因农业科技推广等工作需要,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拟遴选更新公务用车租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况

  1.采购单位: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采购需求:

  (1)公务用车租赁范围,标段划分:

  A:中巴车类、大巴车类车辆租赁服务。

  B:小轿车、商务车、面包车车辆服务。

  (2)服务方式:市农科所组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库,所内各部门如需租车从中根据需求选择供应商租赁服务。

  (3)用车起始地点:1.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科所;2.顺德区乐从镇佛山市现代渔业科技园;3.其它约定地点。

  (4)提供租赁服务的车辆证照齐全状况良好,车辆卫生整洁、安全性能可靠。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要求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5)供应商应保证驾驶员证照齐全,身体健康,技术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二、供应商准入条件

  1.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服务),具有路道运输管理机构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或备案证。

  2.企业注册地须为佛山市区或在佛山市区设立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具有提供标段A或B车辆租赁服务的能力

  标段A:需要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许可证,具有固定的车辆和司机队伍。

  标段B:需要具有相对稳定的车辆和司机队伍。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营运证或备案证;

  3.供应商名下车辆登记证;

  4.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是指半日、一日租赁、长途租赁费用(含司机),包括路桥费、停车费、油费等费用。超时、超程费用另计;

  5.最近两年同类项目合作业绩证明文件(合约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可作为优先考虑条件之一;

  三、报名要求

  1.各意向单位请于8月10日前将材料用信封密封后(封口盖章或签字)寄(送)至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行政办公室(以收到时间为准)。 

  2.确定对象。市农科所将成立工作小组集中对截止日期前收到的资料统一开封,对各供应商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结果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网站进行公示。 

  联系人:梁生,联系电话:0757-87219520。 

  欢迎报名!

  

佛山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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