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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5-26 11:04 编辑: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2021年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佛山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结合佛山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推进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以高质量发展谱写佛山农业农村“十四五”开局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现提出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一体化工作。全面开展市行政审批标准管理系统与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衔接,做好有关确认工作和系统调整工作。全面上线应用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本部门首批纳入“一照通行”主题事项,配合落实好“一照通行”主题标准化办事指南及流程图梳理工作。组织全面清理部门事权现状,推进下放行政管理事权。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法规规章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配合做好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三)配合做好立法调研。积极配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做好《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和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章的立法调研,重点做好新颁布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教工作。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建立健全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继续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部署推进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改革决策和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五)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进行合法性论证,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规定,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协助制定完善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对部门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推动年度普法工作开展,努力保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配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和深化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做好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等相关工作。在执法经费、执法硬件设备设施、执法制服等方面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和完善部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认真落实《佛山市检察机关涉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用。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结合农业农村实际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拖拉机生产安全、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大力宣传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落实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以专题培训、学法考试、执法证申领培训、案卷评查和市农管办全员培训、督导抽查等工作为契机,将《民法典》、《行政处罚法》作为年度培训重点;将专题宣传和执法普法宣传相结合,利用多样化宣传渠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按上级要求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对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所规定的执法监管职能。

  3.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自由裁量规则的规定。遵照执行新修订的《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要求执法人员熟悉掌握并准确运用裁量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充分体现合法、规范、公平等原则,并结合实际对部门原有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修订或废止。

  4.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贯彻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提高执法流程、案卷和文书的规范化水平。

  (九)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行政处罚法》等修订情况和佛山市实际,逐步修订完善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集体讨论制度等内部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导抽查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强化和规范信用约束,防止滥用信用惩戒。建立健全部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

  (十)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持续抓好常态化条件下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加大对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等的执法力度,加强农村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村居民加强个人健康防护,提升各类农业生产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意识。

  五、健全完善涉农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十一)依法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大力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访工作,指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排查梳理涉访不稳定因素和有关风险隐患问题,并及时报送。

  (十二)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规范行政调解的范围和程序,组织做好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实际全面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配合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十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施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工作。

  六、坚持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深化农业农村政策、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检测、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2345平台、便民服务热线,积极回应和努力解决社会关心的农业农村工作问题。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指导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十五)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政策以及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政策解读,注重解读内容的有效性。积极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等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进一步强化涉农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配合做好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各类监督工作。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作用。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加强局党组对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统筹部署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在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党组专题听取年度法治报告、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好年初履职承诺和年终述职评议工作,抓实抓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

  (十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积极做好法治广东考评(依法行政考评)相关工作,按要求牵头开展“建立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指标考评工作,结合年度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协助市司法局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协助加强试点县区法治乡村建设。各科室主动落实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并主动向党组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制定部门“八五”普法规划,谋划好、实施好“十四五”时期部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落实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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