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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佛山蝴蝶兰区域公用品牌标志授权管理机构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1-01-05 08:51 编辑:本网 分享至:

近日,市农业农村局设计并推出了“佛山蝴蝶兰”区域公用品牌标志和VI视觉设计体系,为推动佛山蝴蝶兰区域公用品牌标志的普及应用,经研究,市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1家佛山蝴蝶兰区域公用品牌标志授权管理机构。

一、授权内容

佛山蝴蝶兰区域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申报、审核和管理。

二、授权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竞争性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

三、承接主体资格 

(一)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市级涉农社会组织,包括联合会、商会、协会等。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承接该职能所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

(五)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诚信记录,近3年内年检合格。

(六)具备专业的技术团队支撑,对佛山农业类产品行业发展状况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其他条件。

(七)同等条件下,承担过农业农村部门相关项目的优先。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优先承接。

四、转移期限

转移承接期限:三年。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主体于1月12日前将申请表(样式详见附件)、营业执照、内部管理制度、场所租赁合同和照片、年检证明、资质证明材料、承担过相关项目佐证资料等装订成册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快递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监科(以快递时间为准)。

快递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联系人: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2 5153  

(二)市农业农村局对报名的机构进行审核,最终确定1家授权机构,并在官方网站公布确定的授权机构名单。

(三)市农业农村局与确定授权的机构签订授权协议,承接主体须自费申请注册商标登记和出台标志管理制度,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申请表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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