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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局“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

来源:市农业局 日期:2017-12-27 14:55 编辑:市农业局 分享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佛发〔2016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和我局工作职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和生态文明的要求,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林牧渔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林牧渔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林牧渔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形成促进农林牧渔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三五”时期农业、林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林牧渔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需求,以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农林牧渔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林牧渔业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参与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林牧渔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林牧渔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宣传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 

  (四)继续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创作和推广满足农民群众需求的法治文化产品,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 

  (五)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农业执法版块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林业执法版块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渔业执法版块重点宣传普及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畜牧执法版块重点宣传普及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 

  四、对象和内容  

  农林牧渔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农业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农业科研、推广人员、农业基层干部、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及广大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 

  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培养和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组织学习,熟练掌握。教育执法人员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执法程序。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加强政纪法纪教育,增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服务和守法意识、权利和义务意识,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大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在农村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同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 

  五、工作重点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面向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开展以《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程序法律法规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保证依法行政的实施; 

  面向广大农林牧渔业从业者,开展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取法律法规培训、以案释法、入村宣讲、应急演练等形式,扩大普法受众面,提高普法针对性; 

  面向农村集体组织管理者和成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交易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爱鸟周”“食品安全周”等主题日活动,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利用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农业生产监管、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林业资源保护、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六、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唐棣邦(市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王丽 (市农管办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人事科、农业科、畜牧兽医科、林业科、渔业科、经营管理科、市动物防疫监督所、法规宣教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执法监管科、农资和农业环境执法监管科、畜牧兽医执法监管科、农业机械执法监管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宣教科。 

  佛山市农业局法规宣教科作为我局普法工作的职能机构,牵头负责有关普法日常工作,各有关业务科室具体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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