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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9月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安全问题发现查处台账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11-24 15:52 编辑: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发现的问题

发现时间

发现方式

查处进展情况

是否移送司法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公检法查处情况

是否销号

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岗头村蒋乾清种植户抽取的1个豇豆样品(样品编号:FSZZJD2307049),经佛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编号:FNAJ/JYB(Y)23070932),上述样品的灭蝇胺含量为1.06mg/kg(限量值≤0.5mg/kg),判定为不合格。

2022年7月20日

监督抽查

通报三水区区农业农村局跟进处理。

公安机关退回,拟进行行政处罚。

2023年市级水产苗种监督抽样,发现顺德区龙江镇张健冬养殖户的大口黑鲈苗呋喃唑酮代谢物为1.14μg/kg(不得检出,≤0.5μg/kg)。

2023年6月12日

监督抽查

2023年6月13日,我局移交顺德区农业农村局跟进处理。龙江镇人民政府于7月7日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8月17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0元,罚款2500元。9月12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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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级水产苗种监督抽样,发现高明区杨和镇吴伟辉鱼苗场的2个鳜鱼苗呋喃唑酮代谢物分别为19.3μg/kg、23.9μg/kg(不得检出,≤0.5μg/kg)。

2023年6月12日

监督抽查

2023年6月13日,我局立案调查,9月8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4500元。9月26日结案。

否(9月25日,我局与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召开“两法衔接”讨论会。食药环支队听取案件情况后,认为涉案苗种不是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移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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