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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日期:2022-05-26 11:34 编辑:本网 分享至: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8万元,此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各地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粤就业进行专项补助。为切实加强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经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区意见,并报市财政局同意,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8万元分配各区使用,其中禅城区128万元、南海区262万元、顺德区283万元、高明区54万元、三水区81万元。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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