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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等2份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3-05-10 16:50 编辑: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分享至: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佛农〔2017〕204号)、《佛山市农业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农业品牌培育推广补助办法>的通知》(佛农〔2017〕177号)等规范性文件2份,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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