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来源:本网
日期:2020-02-26 15:16
编辑: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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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八、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评估审查,我局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佛山市农业局高毒限用农药实名销售管理办法》(佛农〔2014〕150号),上述文件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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