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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公告的结果反馈

来源:本网 日期:2023-04-03 15:20 编辑:本网 分享至:

  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就禁养烈性犬名录清理评估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期间,我局收到不同主体反映的相同意见和建议共2条,经认真研究,回应如下:

序号

意见和建议

采纳情况

具体说明

1

烈性犬有它的优点,不该禁养,禁养容易导致灭绝。

不予采纳。

鉴于烈性犬的攻击性,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27种列入名录的烈性犬在城市市区范围内禁止饲养。

2

主张以养国犬为主。

不予采纳。

中华田园犬等“国犬”并未列入禁养烈性犬名录。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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